6.1 一般规定


6.1.1 进场安装的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安装前应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使用。
6.1.2 建筑防护栏杆的安装施工应有施工方案。
6.1.3 建筑防护栏杆的防雷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的有关规定。
6.1.4 在建筑防护栏杆安装施工前,安装施工单位应会同相关单位检查现场情况,确认现场具备防护栏杆施工条件。
6.1.5 应检查主体结构施工偏差、预埋件安装位置或预留槽口尺寸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安装预埋件或预留槽口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补救措施;主体结构未埋设预埋件或预留槽口时,应重新设计连接方案。补救措施及新设计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查认可。
6.1.6 建筑防护栏杆施工应按各工序技术控制标准执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1.7 建筑防护栏杆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
    2 应对安装防护栏杆的主体结构层间进出位置进行测量、监控;
    3 应定期对防护栏杆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6.1.8 对高层建筑室外防护栏杆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6.1.9 建筑防护栏杆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对半成品、成品进行保护;在构件存放、搬运、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和污染构件;对型材、玻璃等构件的表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6.1.10 焊接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焊渣溅落在支承构件和玻璃表面上。
6.1.11 室外金属防护栏杆所用的铝合金型材,应将电泳喷涂、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等非导电性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后再安装防雷连接件。防护栏杆与不同金属防雷连接件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双金属产生电化学腐蚀。
6.1.12 建筑防护栏杆安装完成后,应对防护栏杆所有连接件的安装质量、空心构件装饰封盖的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应将附着在防护栏杆构件上的砂浆、混凝土或其他杂物清理干净。

条文说明
6.1.1 防护栏杆施工图中应明确规定防护栏杆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构件的尺寸、形状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会严重影响防护栏杆的安装质量,不得使用。
6.1.2 施工方案是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防护档杆施工应有施工方案。
6.1.5 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应满足防护栏杆安装的基本要求,防护栏杆安装前,应对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解、验收。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应与建筑结构设计相符,当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6.1.7 测量放线是防护栏杆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本条内容强调了进行测量放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防护栏杆分格轴线、控制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并应及时将发现的主体结构施工误差反映给防护栏杆设计人员,对防护栏杆的分格进行调整;
    2 为使不同楼层防护栏杆的进出位置保持一致,应对安装防护栏杆的主体结构层间进出位置进行测量、监控;
    3 为确保防护栏杆的安装质量,应定期对防护栏杆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6.1.9 由于多工种交叉作业和施工环境较差,容易污染或损坏防护栏杆半成品、成品,应对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6.1.10 焊接施工时,掉落的焊接熔渣(焊渣)温度非常高,很容易烧伤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层和碳钢型材表面的涂层以及面板保护膜,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烧焊后,应对钢型材表面进行检查。发现碳钢型材表面有灼伤时,应清理干净并进行防腐蚀处理;发现不锈钢型材表面有灼伤时,应及时清理,防止熔渣中的铁生锈,产生锈点、锈斑,影响表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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